女子走路转身撞到男子获赔7万,法院行人安全距离大惹争议!

2025-05-09 渥太华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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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法治青岛公布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大家的争议,这也让很多人认为青岛法院认定的“行人安全距离”存在问题,甚至可以说非常的不合理。因为大家都知道行车的时候你是得有安全距离,不然发生了追尾你就要承担责任。但这个行人怎么会有安全距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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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电视台一档名为《法治青岛》的普法节目中,青岛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介绍,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边打电话边行走时突然转身,与身后的王某相撞摔倒骨折。因为老人转身太过突然,再加上力度太大,这就导致老人骨折受了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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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老人不服,于是就把该男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索赔18余万。而这件事情,也是青岛李沧区法院来判的。这个法院的韩庭长告诉我们,这件事情双方都存在过错。老人突然转身是不对,但是那男子也没有保持行人安全距离。也正是这样,法院就开始进行调解。一开始,男子还不愿意赔偿。但法院也没有放弃,一直不停的对他进行劝说,进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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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经过法院的多次调解,双方也达成了一致。老人承担主要责任,男子因为没有保存行人安全距离承担次要责任。最终男子赔偿老人7万,双方握手言和。

这件事情,也是圆满解决了。但你事情是圆满解决了,这发到网上之后那网友们就闹大了。

因为要是这样的话,以后别人突然一个转身自己来不及躲闪,那不就是得赔钱了。有的时候排队,或者人挤人的时候,这谁能反映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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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这件事情有争议是难免的,原因是网友们都觉得这不够公平。如果“行人安全距离”推行的话,以后大家就会发现大街上每个人都会故意躲着别人了,就害怕站在别人的身后。特别是那些老人,那更会被别人避而远之了。当然男子愿意赔钱,也肯定是法官说的在理,他才会赔钱的。或许这个所谓的“行人安全距离”是对的,但需要这位韩法官更详细的和大家解释一下才行。比如这个是怎么认定的,认定的标准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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