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1
加国奇闻
来源:51.CA
一名蒙特利尔男子因用监控摄像头对邻居进行长达两年的监视,被法院判处向邻居赔偿近10,000加元。
法官Emmanuelle Saucier上周作出裁决时表示:“法院谴责这种行为,这构成了对隐私权的严重侵犯。”

这项判决源于蒙特利尔东区一名物业业主及其妹夫向小额索赔法庭提起的诉讼。
原告Zhen Di Zeng和My Cong Phui在发现自己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一直被邻居Bruce Wilson“监视”后,感到“震惊不已”。
Wilson承认,他用监控摄像头录制了超过7,000小时的视频,还用手机拍下了大量照片,用以监控两人在Zeng物业范围内的活动。
法官指出,Wilson每天花费“长达3个小时”整理这些影像,甚至建立了一份包含180条记录的日志,详细记录两人的出入行踪。

为前租客“取证”
Wilson声称,他之所以进行这番监视,是为了帮助Zeng的前租客。
这些前租客因房东以“收回房屋自住”为由终止租约而搬离。他们怀疑收回理由不合法,于是希望向魁北克住房法庭(TAL)提出申诉,并利用Wilson 提供的录像和记录作为证据。
Wilson接受了他们的请求,在自家屋顶安装了一个正对邻居物业的摄像头,并允许前租客访问他的监控网络。
不过,在本周一的住房法庭听证会上,这些前租客撤回了诉讼。
法官Saucier怀疑,这些前租客可能向Wilson支付了报酬。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Wilson表示他与前租客并无特别交情,因此很难想象有人会为一个陌生人花费如此多时间整理数据,而不收取报酬或其他补偿。”


滥用监控属违法行为
根据魁北克民法典,出于安全等正当目的合理安装和使用摄像头并不违法。
但法院认为,Wilson的行为已经属于非法使用,构成“对原告隐私权的严重非法侵犯,以及对其财产安宁享有权的侵害。”
最终,Bruce Wilson被判向Zhen Di Zeng赔偿3,500加元,向My Cong Phui赔偿6,000加元。由于后者实际居住在该物业内,且未参与住房法庭诉讼,因此获赔金额更高。
Wilson还承诺销毁其所持有的所有涉及邻居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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